请教
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2007年9月1日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发出一份发价“求购水泥1000吨,2007年12月20日交货,按实际交货日国际市场价格支付。请于2007年9月10日前回复。”2007年9月5日甲国A公司收到乙国B公司回复“水泥供应紧张,2007年12月30日方能交货。”2007年9月6日甲国A公司致电乙国B公司“按你方所列日期交货”。但乙国B公司并未如期交货。问:(1)A公司与B公司之间交易是否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为什么?
(2)对于B公司未如期交货,A公司能否要求其承担违约的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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