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自考办老师太不负责任了!
(1)社会考生省内转考(含社会考生转入全日制助学班)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由省自考办回收考生旧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并出具签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成绩证明》(以下简称《省内转考证明》)。再由考生前往转出地提取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归档。
9月份的时候,我就按这个条件去转的,结果把《省内转考证明》送到洪山的时候,我就问自考老师(女的。卷毛,大概40来岁吧),我说把档案给我撒,她结果说,回去回去,别在我这里烦人,把这东西交给我就可以了。你可以走人了。这样我就回家了!办转考需要请一天假,而且去一趟武汉还很赶时间,。那个老师完全不体谅我们!
后来孝感说要把档案拿回来,我才晓得当时的确要拿档案,于是前几天我就打电话问:接电话的也是个女的,声音跟哪个老师很相似,你们知道他说什么吗?他说:我今天心情不好,不要烦我了,你要吵架就找我们主任,不要跟我说任何事情,你说:这是一个老师的态度,还为人师表。。。。。。。。。。简直是败类!
今天我说这些,别无其他,只是我想发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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