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一次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2006年协会将适当增加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次数,试行全国统考与季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本年拟举办4次考试:第三季度举行全国性统考,第一、二、四季度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城市举行季度考试。具体安排如下表:
考试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地点 |
第一次 |
2月27日至3月8日 |
4月1日、2日; |
北京、上海、广州 |
第二次 |
5月12日至5月22日 |
6月24日、25日 |
北京、上海、广州 |
第三次 |
8月14日至9月1日 |
10月下旬 |
详见第六条 |
第四次 |
11月6日至17日 |
12月16日、17日 |
北京、上海、广州 |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含)前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考试大纲和教材
第一、二次考试的考试大纲、教材使用2005年版,其中与新修订的《证券法》、《公司法》不符的部分,以现行《证券法》、《公司法》为准。
第三、四次考试的考试大纲、教材使用2006年版。2006年版考试大纲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后另行公告,参考人员届时可至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www.sac.net.cn 查阅。2006年版考试教材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参考人员可至当地证券业协会购买。
四、考试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公司建议各单位采用集体报名方式,报名可登陆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的相关连接报名。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网站报名须知,报名费由各单位在报名的同时收缴。
五、考试方式
全国统考,闭卷,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六、第三季度的全国性统考考试地点
考试将在以下城市设考场: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保定、佛山、烟台、温州、泉州。考生可就近选择以上任一个城市参加考试。考场详细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200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