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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自考本科毕业证可以报考护士资格考试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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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5-21 22:30: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们专科读的是针灸`报了一个护理的自考本科``

是不是网上可以查到的自考文凭就可以报考护士资格考试呢``

知道的人麻烦解答一下``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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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5-21 22:32:05 |只看该作者

资格考试方面的问题,你可以查看相关简章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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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5-21 22:34:09 |只看该作者
可以解释的详细点吗?你说的那些我不知道到哪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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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5-21 22:38:22 |只看该作者
报考条件为: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二、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2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以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07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从2003年度起,凡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学妇幼专业的,只可报考医学类(不可报考护理类);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3个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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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5-21 22:39:13 |只看该作者

http://www.21wecan.com/kszq/kszq1/zczn/info_2134.html

自己到百度里面搜一下就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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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5-21 22:45:35 |只看该作者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

自考文凭属于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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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5-21 22:47:18 |只看该作者

石家庄市关于200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参考)


200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石家庄考点考生报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上预报名,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

  (一)报名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网上预报名——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1月7日(请务必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前进行预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1月7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hhrdc.comwww.21wecan.com.cn),进行网上预报名。

  2、填写申报信息: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在网上填报申报材料时,要选择〔石家庄卫生〕考点。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登录邮箱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看、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好,如果密码丢失,系统将为您把找回的密码发至登录邮箱,但须确保您注册的登录邮箱是本人常用且有效的。

  每个注册邮箱和相应的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用同一邮箱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填写真实的手机号,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

  照片具体要求为:

  (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

  (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

  (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合格照片样例(来源于卫生部网站):

  4、打印申报表:考生网上预报名完成,确认不再进行信息修改后,请自行打印《2009年度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妥善保管,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

  5、修改信息:考生可于确认前进行报名信息修改并保存,凡修改信息者必须重新打印《申报表》。

  考生可通过查看报名表右上角验证码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数字最大的版本为最终版,用于现场确认。如果您所持的报名表版本不是最终版,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6、已参加过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上一年度使用的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实现滚动计算。

  (三)现场确认——2008年12月25日至2009年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不包括节假日。

  1、报名材料:须携带《申报表》、毕业证原件(毕业证只交芯,不交皮)复印件(2009年毕业生不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历史考生还需携带2008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2、考生《申报表》必须有单位审核盖章,无单位考生由学校、档案保管部门或所在县、区卫生局审核盖章,由上述单位主管报名负责人持上述报名材料和考生报名汇总表,按下表规定时间,到石家庄市卫生局(建设南大街188号)二楼大厅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费用,每科55元,另交报名费10元。市卫生局不再接待考生个人现场确认。

  3、2009年毕业的考生须由学校组织统一进行现场确认,学校需在《申报表》上加盖审核章证明考生为2009年毕业生,确认时不需提供毕业证,但注册时必须提供毕业证。

  4、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单位盖章,或单位未按期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该文章转载自无忧考网:http://www.51test.net/show/554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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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5-21 22:48:42 |只看该作者

十揠08护理和助产毕业生执业护士考试报名通知 (参考)


关于做好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人事局,有关大中专院校、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护士条例》和有关规定精神,为做好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经国家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定于今年10月为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专门增加一次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按照鄂人职管[2008]25号和鄂卫人才发[2008]1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有关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资格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2008年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设置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为: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10月11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10月12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1、网上报名:自8月12日9点开始,护理、助产专业2008届毕业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在网站上进行预报名,网上报名截至时间为8月24日17点。填写报名信息时,考生可选择毕业学校、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三者之一作为报考单位,并根据报考单位所属,选择相应考点。网报成功后,考生个人打印《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统一上交到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上交到学校或档案存放单位),由单位集中上报到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即考点、报名点)。
2、现场确认:报名现场确认工作时间为8月13日-26日,考生单位或考生本人携考生《申报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至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即考点、报名点)进行确认。其中,考生《申报表》上报考单位名称必须与加盖的印章名称一致。考点或报名点审核、确认考生报考信息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考生单位工作人员或考生签字后,现场确认工作完毕。
3、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分考点、考区两级进行,其中十堰(神农架)考点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27日-30日,湖北考区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31日-9月7日。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湖北考区审核,考区审核通过的考生,方为报名成功。
4、准考证打印:9月25日-10月10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及效用
考试成绩仍采取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考试科目。通过4个考试科目者,由考试机构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为初级50元/科/人,4科共计200元,由各单位或考生个人在报名现场确认后缴费。
2、有关考试复习用书、纲等资料,由考生报名时自愿向各单位或报名点预订,由考点汇总后报考区统一征订。考生也可自行网上申购或在书店购买。
3、各地卫生、人事部门要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号令)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十堰市人事局 十堰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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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1 22:49:42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护士资格证的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已将自考生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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