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起,我省将对律师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1、基础科段的《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改为《法律文书写作》,原通过课程仍然有效;2、本科段增加《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原计划中的《司法鉴定概论》和《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调整为二选一,两门都考试合格的其中一门可顶替《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3、《合同法》由4学分调整为5学分。
调整后的律师专业本科段包括论文和14门课程:1、毛泽东思想概论,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英语(二),4、律师执业概论,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6、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7、知识产权法,8、合同法,9、国际经济法概论,10、国际私法,11、国际法,12、证据法学,1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14、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司法鉴定概论(二选一)。35周岁以上不考英语的考生须加试:1、劳动法,2、公司法,3、金融法(一),4、税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