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2009年上半年我省将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自考毕业证,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申报
(1)考生注册时间:5月26日~6月4日
(2)信息确认时间:6月4日~6月6日
2.毕业证网上审核、验印时间:6月10日~6月30日。
二、范围>>
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及普通高校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考生。
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报毕业: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4.课程免考、顶替及转考符合规定。外省转考考生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5.对有考试违规记录者,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并在处罚期间,重新取得违规科目合格成绩。
四、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身份证原件县(市、区)自考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需要更改姓名者除外);
2.PVC卡12位号准考证(专本套读同一准考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并由档案所在地签章);
3.全部《课程合格证书》;
4.专本连读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仅限于同一主考院校同一专业(专、本连读专业)方可申请同时毕业;
5.两寸蓝底登记照片两张(要求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要注明考生准考证号及姓名;
6.更改姓名的考生,必须以电子档案姓名申请毕业,同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用名证明;
7.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出具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