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加入【湖北自考网论坛】,湖北自考网是一个公益性的学习、帮助型网站,为湖北的自考生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这平台的出现使我们自考生的距离慢慢拉近,并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现开一新版聚会交友版块,为了使自考生以后更方便交流,也为了使自考生的聚会活动更健康、有意义,现特定本准则,希望自考生聚会参与者在活动中自觉遵守。
第一条、活动组织者为本网站的会员,有颗真诚、热情的心,愿意服务于大家,有责任心,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凡在本网站注册时间超过三个月,帖子数二百以上的会员,可以发起活动召集。
第二条、发起的聚会活动应以学习交流、户外运动等公益性活动为主,不能利用聚会活动进行商业广告行为不得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
第三条、活动的召集以自愿参加为原则,活动一旦发帖接受报名,无正当原因组织者不得无故取消活动,否则将取消组织资格。
第四条、会员召集的聚会活动应当取得版主、管理员的同意后才可以发布。
第五条、参与者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参与聚会活动时尽量少带现金及贵重物品,不要单独与不认识的人独处。参与者参与聚会活动时注意文明交流,不恶意骂人和打架,由此引起的纠纷和事故自己承担,聚会组织者概不负责。
第六条、参与者应当服从组织者的指挥,遵守活动守则,富有团队意识,不得脱离团队,不得有个人主义;有权拒绝聚会活动外的无理要求。
第七条、 组织者为无偿性服务,如收取聚会活动组织费等个人费用,本网站将取消其组织资格。
第八条、参与者有权在本论坛评论当日聚会活动,提出批评建议;有权举报组织者的违规行为,本网站将对其采取相应处罚,如取消组织资格或除名。
第九条、聚会活动中应发扬团结友爱互助精神,以保障聚会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圆满结束,要注意保护自然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维护自考生的形象。
第十条、本准则的解释权属于湖北自考网,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