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湖北自考网论坛-湖北自考论坛|湖北自考网|湖北最大自学考试社区论坛

 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21|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跪求,请教关于从湖北转出外省的问题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3-5 14:14: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小弟毕业后回到家乡工作,每次考试都要千里迢迢跑来武汉,实在是费时费力费钱,最重要的是来回太过奔波,精疲力竭,以至于考试难以通过。。现在想把武汉这边的自考转回家乡广西柳州,不知道该如何操作,麻烦各位老大指点一下,由于来武汉的时间有限,未免白跑一趟,希望能给我一个准确的流程,如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找哪个部门需要带什么证件做好什么必要的准备工作等一一告知,,多谢多谢~~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0

Rank: 8Rank: 8

沙发
发表于 2011-3-6 15:00:56 |只看该作者
湖北省自学考试转考手续办理办法


  我省自学考试转考工作仍实行个人自行办理与各级自考办集中办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内转考的考生可委托市(州)、县(市、区)或系统、院校自考办集中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以下简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也可自行到省自考办办理;省际间转考以及全日制助学班之间转考的考生必须委托相应自考办集中办理。对于要求转考且符合转考条件的考生,各级自考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个人办理:3月1日至25日或9月1日至25日

  集中办理:3月1日至15日或9月1日至15日

  二、办理方式

  1.个人办理

  (1)社会考生省内转考(含社会考生转入全日制助学班)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由省自考办回收考生旧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并出具签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成绩证明》(以下简称《省内转考证明》)。再由考生前往转出地提取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归档。

  (2)全日制助学班考生转入社会自考

  全日制助学班考生确因困难不能继续以脱产形式学习的,可在征得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在区(县)自考办报考。考生可以将全日制助学班通过的课程成绩转入社会自考继续参加考试。考生需填写《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并在学校自考办同意签章后送交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最后将省自考办出具的《省内转考证明》以及考生考籍档案交到区(县)自考办归档。

  2.集中办理

  (1)省内转考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当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地自考办须向省自考办提供转考相关材料(新、旧准考证、全部课程合格证),经审核后,由省自考办出具签章的《省内转考证明》。考生在转出地自考办提取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交转入地自考办归档。

  (2)全日制助学班间转考

  全日制助学班考生需要转到其它学校助学班脱产学习,需填写《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向原学校提出申请,在经学校自考办同意签章后,自行到转入学校办理转考手续。转入手续由转入学校集中到省自考办统一办理,转入学校需要向省自考办提供《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和考生新、旧准考证。

  (3)外省转入

  外省转入我省并在我省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方可申请转考(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办理转考的考生可登录www.hbea.edu.cn查询本人转入档案编号,并持转出地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和身份证到转入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由转入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经审核通过,省自考办出具签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转入成绩证明》,并领取外省转入的档案。

  (4)我省转出

  我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和准考证一起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外省成绩证明》作为备查依据,考籍转移由省自考办通过机要形式递送,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开具《湖北省转考介绍信》前往转入省办理转考。

  三、办理注意事项

  1.各级自考办接受转入档案截止时间为3月30日(9月30日)。申请省内转考的考生,须在办理转考手续后及时将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交转入地自考办。

  2.转入地自考办收到考生转入的档案后,应认真核对省自考办开具的转考证明和档案袋内的全部材料,确认无误后立即为该生归档。

  3.申请转外省的考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不允许办理转考手续。

  (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2)已经取得我省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须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成绩不得转出。

  4.省内转考考生转考后,原准考证作废,不再使用。

  5.申请转外省的考生,我省档案一经转出,将不再接受转入申请。

  四、本《办法》自2007年3月开始实施。

  附件: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成绩证明》
  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转入成绩证明》
  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外省成绩证明》
  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停考专业成绩证明》
  5.《湖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
  6.《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
  7.《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板凳
发表于 2011-3-7 00:38:2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紫色郎君 的帖子

多谢郎君兄,想在请问一下,我是不是要本人持证件在规定的时间里去报名的那个自考办那办理就行了?其他的没什么吧?我要不要在我转入这边先办理什么手续先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地板
发表于 2011-3-7 00:59:0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紫色郎君 的帖子

再问一下,是不是我先要在转入地的自考办先报名,并通过一科的考试才行?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自考论坛导航|湖北自考网论坛   

GMT+8, 2024-11-19 15:25 , Processed in 0.031267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湖北自考网论坛 X2

© 2001-2017 湖北自考论坛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