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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考籍转出要注意的3个问题[转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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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21 13:26: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注意办理考籍转出的时间。

  参加当期自学考试的考生,最好在成绩方法期间(上半年6月15-17日,下半年12月15-17日)后办理转出手续。如果考生提前办理了转出手续,在当次成绩后又有通过的课程,原则上不能再办理转出手续。因为考籍转出手续不能分次办理,且外省自考办也不办理二次转入手续。

  二、避免交叉考试。

  如果考生已在北京取得1门及以上合格成绩,且准备在北京毕业,再到外地参加自考就属于交叉考试。如果出现交叉考试情况,考生经外地考办允许后,可把北京考籍转出。北京自考考籍实行计算机系统管理,考生一旦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籍就会被注销,不能再转回北京继续自考。

  三、不能自带考籍档案。

  有些考生办理考籍转出手续时,以为只要把个人材料取走即可,这是一种认识误区。 考生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出手续之前,须先和外省自考办取得联系,明确当地有关规定。转出的考籍档案由市自考办以机要件形式转递,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到转往地区的省级自考办联系转入事宜。

  最后,市自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已经取得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市自考办将不予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觉得对你有帮助请帮忙顶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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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1-21 13:56:12 |只看该作者

呵呵,C幸福MM,这两天感觉到你的热心了,辛苦了哦!

让忧伤披满静谧的月光http://blog.sina.com.cn/zengl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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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1-21 14:01:21 |只看该作者

呵呵,没事,大家同为自考人,就要共同进步!用一句大家都熟悉的广告语: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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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7-1-21 14:12:37 |只看该作者

:)
呵,感动中……为我们的自考路上有这么多热心的人

让忧伤披满静谧的月光http://blog.sina.com.cn/zengl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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