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5 宜昌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考科) 办理时间:2007年下半年我市考生(含县市区考生)自考毕业证将继续实行网上办理,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毕业生网上自行申报时间:12月1日~12月5日;2、毕业生信息现场确认时间:12月6日~12月8日。 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学考试考生,可以申报毕业: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3、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4、课程免考、顶替及转考符合规定。外省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申请毕业所需材料:考生需携带《毕业生申报表》及以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2、PVC卡12位号准考证(专本套读同一准考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并由档案所在地签章);3、全部《课程合格证书》(遗失可用省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替代); 4、两寸蓝底照片两张(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要用铅笔注明考生准考证号及姓名;5、更换姓名的考生,必须以电子档案姓名申请毕业,同时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用名证明;6、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出具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程序:1、考生凭准考证、姓名、身份证登录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hbyczk.com)后注册用户,并在网上自行录入核实本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在自考办规定的确认资格时间内到市自考办确认申报资格、办理信息确认、电子摄像等手续。2.考生网上核实基本信息,如果系统记录不完整、不准确,则按步骤进行修改并确认(准考证、姓名和考生类别除外)。3、考生核对考试成绩一览表,如果系统显示“计算机预审通过”——可申请毕业,则打印《毕业生申请表》并签名;如果系统显示“计算机预审未通过”,考生需自行核对系统提示的剩余课程,如果上述课程存在课程顶替,或计算机系统记录不完整的情况(系统中历史成绩缺失或不符合),仍可继续申请毕业,并打印《毕业生申请表》,提供相关成绩的课程合格证书,到现场确认时予以核实;否则,放弃本次毕业申请。4、现场信息确认由考生本人办理。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准考证、《毕业生申请表》、课程合格证、彩色蓝底(两寸)登记照到宜昌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现场确认申报信息。更名换姓的考生须同时出具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用名证明。办理完毕后,考生本人须在《毕业生申请表》上签字,并留存《毕业生申请表回执单》,遗失不补。 点击此处浏览自学考试毕业生网上注册流程图
原文:http://www.hbyczk.com/zknews/view.asp?id=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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