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上半年申报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的通知
2009年上半年申报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的工作五月份开始进行。凡是在2008年12月份(2008年6月也可报来)已领取自学考试毕业证且已通过学位外语考试或英语四级成绩已达到要求、三门学位课程平均分数达到70分且三门课程中每门课不低于65分,符合申报学士学位条件的考生,均可前来申报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证。
前来申报学位的考生需带齐以下几样资料:
1、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毕业档案原件及成绩栏复印件一份;
3、 英语四级、六级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没有英语四六级,但已通过了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只需将通过的编号填上。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同底版彩色蓝底照片两张(一寸),另交一张以身份证命名的电子照片。
凡今年4月参加了学位外语考试且符合申报学士学位条件的考生,学位外语成绩出来后,成绩合格的可立即申报学士学位。
各教学点或各位班主任老师可近期前来自考办将申报学士学位的电子表格考过去,申报时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同时交来;申报时只需将学生的电子照片交来(一寸的两张照片自己保留)。
华师自考办
2009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