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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各位考过法律专业自考的高手麻烦帮我看下:
我在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上面查询我的自考成绩已经过了16门 显示还剩4门。其中金融法(一),婚姻与家庭法(一)应该是不用考的科目吧?而且我已经考过了金融法跟婚姻法了。今年10月我的法律文书也已经考了,估计几个没有问题,那么我是不是12月份就可以报名实践环节考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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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现行专业计划中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即可
电子档案是按旧专业计划录入的课程信息
可以在12月去申报毕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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