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南
报考对象:凡在武汉地区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均可报考。
考试及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 报名时间: 元月中旬双休日 上年六月至十一月 四月下旬双休日 上年十二月至当年二月 七月中旬双休日 上年十二月至当年五月 十月下旬双休日 六月至八月 注:考试及报名具体时间请即时查询首页中的“自考公告”或向各区考试机构咨询。
报考条件及手续:新生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军官证、士兵证等)报名,老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 (军官证,士兵证等)报名。
报考经费:报考每门课程,缴纳报名考试费25元。
报名地点: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可从网上报名或到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各营业网点报名也可到所在区招考办报名。农村考生可在本乡镇或邻近乡镇的自考服务站报名。实践性环节考核,到各专业主考院校报名。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本市考生的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实习考核到市招考办报名
转考须知
转考: 考生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考试的,可申请办理转考手续。 转考条件:转考者须在转入地参加考试并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 转考要求:考生转考时须将转出地所考合格课程一次性转往转入地,不允许只转一门或者其中几门。 转考范围:1.省内转考 2.本省转外省 3.外省转本省 转考办法: 1. 省内转考 在省内跨市(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是否需要办理转考手续,由省自考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需办理转考手续,应按照转考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则考生应妥善保存原准考证及课程合格证,用于办理毕业手续。 2. 本省转外省 本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考生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省自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转出考生的考籍档案由省自考办以机要形式寄发有关省自考办,考生不得自带档案。 转出考籍档案要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由省自考办负责寄出并留存根备查。未经省自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 3. 外省转本省 凡从外省转入本省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取得本省考籍后,方可在本省办理转入手续。考试须按本地专业考试计划执行。转考者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科目中课程的顶替原则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执行。具体的顶替关系由省自考办制定。 4. 转考办理程序 ① 办理时间:每年3月(9月)1至15日,区自考办对考生个人办理转考手续,考生也可直接到省自考办办理(限省内转考);3月(9月)16至30日,各区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 ② 办理方式 个人办理: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由省自考办回收考生老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并出具盖有签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成绩证明》。再由考生前往转出地提取档案,在办理手续之日起15日内将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 委托办理: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当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地自考办须向省自考办提供转考相关材料(新、老准考证,全部课程合格证),经审核后,由省自考办出具盖有签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成绩证明》。考生在转出地自考办提取档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成绩证明》,并在办理手续之日起15日内将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 ③ 转入地自考办收到转来的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内容,无误后立即为该生归档,归档材料应包括原档案袋内的全部材料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成绩证明》一份。 ④ 外省转入本省的考生,可登录www.hbea.edu.cn查询本人转入档案编号,并到转入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由转入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审批手续并领取外省转入的档案。 ⑤ 本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本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成绩证明,档案的传递由省自考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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