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通知
日期:2010-1-12
各市(州)自考办、有关社会助学组织:
社会助学活动是自学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全国考办“关于2009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工作的通知”(考委办函〔2009〕91号)要求,现对我省社会助学组织进行登记。
本次社会助学组织登记的对象条件为:1.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且助学活动规范;2.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办学类型为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符合上述条件的社会助学组织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下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填报模板”,按照登记信息上报标准填报(见附件)。
经教育行政部门年审不合格的社会助学组织不予登记。
社会助学组织登记时间为2010年1月11-28日,登记地点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助学科。登记时,社会助学组织应提供“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标准填报的登记信息电子版。
联系人:郑杰,电话:027-68880287,电子邮件:23525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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