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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要考多少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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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7-23 11:11:41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法律专业(本科段)

专业代码:030106 主考学校:武汉大学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培养从事政法机关和其他部门法律实际工作以及法律教育、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外国法律和法学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本科毕业生一般要求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课程代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 注

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0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00

3

0015

英语(二)

14.00

4

0167

劳动法

4.00

5

0226

知识产权法

4.00

学位课程

6

0227

公司法

4.00

7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00

8

0230

合同法

5.00

9

0233

税法

3.00

10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00

学位课程

11

0249

国际私法

4.00

12

0258

保险法

3.00

学位课程

13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00

14

5678

金融法

4.00

15

5680

婚姻家庭法

3.00

16

9999

法律毕业考核

不计学分

总学分

65

  三、报考条件

  1.以下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法学类: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

  2.不符合直接报考条件的情况:

  (1)刑侦、公安、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须加试(5677)法理学课程;凡原(0242)民法学、(0243)民事诉讼法学、(0245)刑法学三门课程中任一门课程考试合格者,可免试(5677)法理学课程。

  (2)不符合直接报考条件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须加试(5677)法理学、(0242)民法学、(0243)民事诉讼法学、(0245)刑法学4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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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7-23 11:14:45 |显示全部楼层

不考加试课程,可免考自考本科专业计划中在专科已学过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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