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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湖北自考网聚会活动行为准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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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16 22:18: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欢迎您加入【湖北自考网论坛】,湖北自考网是一个公益性的学习、帮助型网站,为湖北的自考生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这平台的出现使我们自考生的距离慢慢拉近,并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现开一新版聚会交友版块,为了使自考生以后更方便交流,也为了使自考生的聚会活动更健康、有意义,现特定本准则,希望自考生聚会参与者在活动中自觉遵守。  

第一条、活动组织者为本网站的会员,有颗真诚、热情的心,愿意服务于大家,有责任心,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凡在本网站注册时间超过三个月,帖子数二百以上的会员,可以发起活动召集。

第二条、发起的聚会活动应以学习交流、户外运动等公益性活动为主,不能利用聚会活动进行商业广告行为不得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

第三条、活动的召集以自愿参加为原则,活动一旦发帖接受报名,无正当原因组织者不得无故取消活动,否则将取消组织资格。

第四条、会员召集的聚会活动应当取得版主、管理员的同意后才可以发布。

第五条、参与者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参与聚会活动时尽量少带现金及贵重物品,不要单独与不认识的人独处。参与者参与聚会活动时注意文明交流,不恶意骂人和打架,由此引起的纠纷和事故自己承担,聚会组织者概不负责。

第六条、参与者应当服从组织者的指挥,遵守活动守则,富有团队意识,不得脱离团队,不得有个人主义;有权拒绝聚会活动外的无理要求。

第七条、 组织者为无偿性服务,如收取聚会活动组织费等个人费用,本网站将取消其组织资格。

第八条、参与者有权在本论坛评论当日聚会活动,提出批评建议;有权举报组织者的违规行为,本网站将对其采取相应处罚,如取消组织资格或除名。

第九条、聚会活动中应发扬团结友爱互助精神,以保障聚会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圆满结束,要注意保护自然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维护自考生的形象。

第十条、本准则的解释权属于湖北自考网,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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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快乐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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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1-17 10:34:17 |只看该作者

希望更多的朋友支持与参与,

在你们的支持下,自考网会越办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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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1-17 10:56:04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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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7-1-21 13:16:21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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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1-21 23:15:51 |只看该作者
支持啊,有时间我也搞一下啊.这方面我好积极的哦
没有王子,我依然是骄傲的公主 http://do1986.uu1001.com自己的论坛大家要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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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1

6#
发表于 2007-1-25 15:02:11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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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1-26 10:55:32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的支持
蓝晨的博客:http://blog.edu-edu.com.cn/?84724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须惜少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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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3-23 15:19:01 |只看该作者

不错

回首向砍萧瑟处,归去. 也无风雨也无晴. QQ:395121982 E-MAIL:wolfhero168@gmail.com 自考专业:电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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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4-13 21:04:39 |只看该作者

顶个

[B]求免费教我数学,联系QQ4365461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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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7-4-18 17:11:08 |只看该作者

[em48]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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