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下半年武汉市自学考试 社会考生毕业办证须知
一、毕业证办理时间
- 考生网上注册时间:2007年11月27日——2007年12月5日
- 考生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12月6日——2007年12月8日
二、申报条件
-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 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 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考试且成绩合格。
- 课程免考、顶替及转考符合规定。外省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报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 如有考试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
三、 网上注册要求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hbea.edu.cn)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系统,按网页提示自行核实录入有关信息。
- 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区招考办信息确认点现场注册,考生填好表后交区招考办帮助录入。
- 考生必须记住本人的个人密码、注册帐号、申报编号,以便在确认申报资格时修改本人的资料及查询毕业证办理结果。
四、 网上查询
- 考生申报成功后,可继续登录系统对办证进行跟踪查询,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各区招考办联系。
五、 核实信息
- 考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信息注册页面,核对成绩及相关的个人基本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打印《毕业生申报表》。
六、 现场确认
- 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档案所在区招考办进行信息确认。
- 《毕业生申报表》
-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清晰)。
- 准考证(PVC卡12位号,专本套读同一准考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并由各区招考办签章)。
- 全部《课程合格证书》
- 两寸蓝底彩色照片两张。
- 申报本科段毕业的考生,须出具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更换姓名的考生,必须以电子档案姓名申报毕业,同时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用名证明。
七、注意事项
- 信息确认后,考生本人须在《毕业生申报表》上签字,并留存《毕业生申报表回执单》,遗失不补。
- 毕业生注册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擅自更改。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以考生签名确认的信息确认单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 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办证进程,了解办证过程中有关事宜,也可以通过网上向各级自考办提问。
原文地址:http://www.whzkb.cn/html/2007-11-23/249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