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条件:
一、自学考试三门学位课(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平均成绩应达到70分,其中每门课的成绩不得低于65分。 >>
二、非英语专业自考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须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学生在学期间每年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
三、当年12月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和授予学士学位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次年6月30日。>>
四、已获得学士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同类,只颁发新的专业毕业证书,不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