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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自考政策全知道! [复制链接]

管理员

湖北自考网快乐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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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5-13 11:38: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自考政策全知道

(其实也不全,相对而已,呵呵,希望对新手有帮助)

什么人能参加自学考试

  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

  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

  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开考次数和命题单位


  高等教育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

  从哪里找到试题和答案


  试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启用后仍然属于国家秘密。全国考办自2002年起不再公布答案,各自考网站均提供试题及相关内部答案供考生参考。考生也可以通过购买相关辅导书得到更多历年试题的解析。

  从哪里找专业计划


  “专业考试计划”就是你选定的专业一共需要考哪些课程,大多数专业大概设置15-20余门课程不等。每个专业考试计划由各省市自考办确定,一般印制成《自考指南》手册的形式公布给考生。广大考生也可以参考网站首页的“专业计划”

  及格线和单科合格证


  课程考试合格者(所有课程都是60分为及格),考后一个月从自考办取得单科合格证书。(部分省市实施单科合格证有效期为8年)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不限制参加考试的次数。
什么专业不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自考毕业证书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考研,出国留学等。其中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府都承认,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承认自考学历。

  自考毕业后的待遇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在哪里购买教材

  自考报名期间,部分省市自考办要求考生统订教材。考生也可以在各考试书店购买教材,交通不方便地区的考生可通过网络上的各自考书店邮购教材,但要根据全国考办颁布的最新自考教材表和当地自考办编订的《自考报考手册》。

 自学的三种形式之一 (自学)

  自学考试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培养考生的自学能力,所谓自学就是自己根据教材、教材后的大纲来灵活安排学习时间,没有老师指导,直接参加考试。
  本网站有大量的网友上传的免费自考资料,大家可以下载学习。

 自学的三种形式之二 (网络助学)

  自考难度相对较大,部分公共课程如《高等数学》、《英语二》和一些理工科专业课程,没有老师指导通过考试不是很容易。通过网站名师教授全程在线辅导有助于缩短你的考试时间,尽早毕业。

 自学的三种形式之三 (社会助学)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有以下几种类型:
(1)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
(2)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
(3)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办大学,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办的助学学校。
(4)选择助学院校请认清品牌,谨慎选择。

 临考试前的准备

  考生应准备好自己应带的所有物品。如考试用品:直尺、三角板、量角器、橡皮、笔、圆规等,钢笔最好带两支,吸足墨水;生活用具如手绢、手表等。
  特别注意的是不能忘记带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考生出门时应检查一下上述用品证件是否带上装好,同时要防止丢失。自学考试的考场大多设在大中城市,考场不易寻找,而且赴考时正好是上班高峰时间,人多车多,所以最好提前半小时到考场,稍事休息,以便应考。

违规处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于国家级别考试,由于考试难度比较大,毕业证含金量比较高,所以每年往往有考生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相对而言,高自考对违纪的打击力度也是非常大的,奉劝大家还是要脚踏实地的认真考好每一科,作弊违纪是得不偿失的。

  2004年5 月20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颁布。首先是关于一科作弊,取消当次考试的全部成绩的规定,无论自考、高考、只要一科作弊,所有科目成绩全部归零。教育部认为在当前加大处罚力度,扭转考试舞弊作弊这样一种不正之风,能起到震慑作用。这招的确够猛。
  
  教育部日前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办法提高了可操作性,加大了处理力度,将考生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具体分成 违纪9种和 作弊14 种,将监考等考试工作人员可能发生的违规行具体为分成 违纪9种和 作弊10 种。处理办法规定,考生违纪取消其该科成绩;考生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的各科成绩无效,自考考生作弊视情节轻重可同时停考或延迟毕业1-3 年。

关于转免考

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

  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各地考办办公时间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针对特殊规定

  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限制,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针对这些不同的政策,考生可以参看各地自考网站搜集的各地转考政策, 最好致电当地考办咨询。

申请免考需要准备的材料(各地不同 仅供参考)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如果您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 中国革命史 可代替 毛泽东思想概论 )。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 、“线性代表”等数学类课程。

  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

  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等等。

  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 )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 《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 )》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 计算机应用基础 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 《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 《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 计算机应用技术 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湖北省最新规定大学英语四六级分数达到总分60%以上仍可免考,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

  免考手续的办理流程

  免考手续考生在报名其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具体转考免考手续,各个省市略有不同,本网站强烈推荐考生朋友致电当地所在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毕业论文程序

  自学考试考生自通过本科毕业论文的登记审核,即进入到毕业论文的写作程序当中来。在进行登记时,会告诉每个专业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去指定的地点听论文的讲座。在讲座上,高校主管该专业论文的老师会和大家见面,并根据大家的选题方向,将考生分配到有关的教研室,然后由教研室具体指派导师。
  论文答辩的程序基本由三项组成:首先考生简单地阐述论文的写作动机、内容梗概和基本的观点;然后答辩小组成员就考生论文内容进行提问;如果答辩小组认为必要,还会对涉及论文的专业范围内的其他问题加以提问。这些提问都需要考生认真加以回答,并会影响到考生的论文成绩。 考生通过论文答辩后,其本科论文即告完成。如果顺利通过,考生就应该准备本科毕业了。

 毕业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毕业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毕业时间

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具体程序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
  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领取程序

  领取凭证:准考证、身份证
1、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告知自考专业及层次。
2、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并在签名栏内签"***代" ;
3、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
4、将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各1份)密封在袋内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待遇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是在职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是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的,由省级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选择录用或聘用。
  在工资待遇方面,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院校要求,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主考院校对学位授予有自己的规定,例如北京有8个专业要求平均分65分以上才可以授予学位,具体要求请咨询主考院校。)

  申请学位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 于发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不授予对象

  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授予学位程序

  1、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

  2、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

  4、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补授情况

  往届未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一律不再补授。各地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6 19:21:4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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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5-13 11:40:52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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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6-5-13 11:45:49 |只看该作者
好像每次你都是第一个回帖支持的哦!能得到版主的支持,荣幸啊![em2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13 11:47: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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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6-5-13 11:48:46 |只看该作者

这么好的东东,当然支持呵,

我会找时间把你发的那些政策性的贴整理一下的,

这些也是很多朋友经常问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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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5-13 13:01:54 |只看该作者

强啦

你发的贴就是精点

[B]求免费教我数学,联系QQ4365461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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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1-2 05:04:20 |只看该作者

像一座灯塔,为我指明了前进的路!!!

[em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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