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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程序(广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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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5 12:48: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此为广东省的,与我省有所区别,不过大致程序差不多,我省的毕业程序在置顶贴中都有介绍!

最近,总是发现有朋友在问关于申请毕业程序,现把详细的资料,贴在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考试合格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几年自考终于获得回报,请参照申办毕业证的具体程序——

  一、毕业论文程序

  自学考试考生自通过本科毕业论文的登记审核,即进入到毕业论文的写作程序当中来。

  在进行登记时,会告诉每个专业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去指定的地点听论文的讲座。在讲座上,高校主管该专业论文的老师会和大家见面,并根据大家的选题方向,将考生分配到有关的教研室,然后由教研室具体指派导师。

  导师确定后,考生应及时、主动地与自己的导师取得联系,并尽快安排第一次见面。而在见面前这段时间,考生应积极地准备自己的论文,尽量收集材料,形成论文的基本写作思想和提纲,这样见到导师后,才能与导师形成交流,导师也才能有的放矢的加以指导。

  一般说,导师会给考生提出一些参考书或资料请考生借鉴,对考生提出的论文写作提纲也会进行一些调整和修改。然后考生应按照导师的要求完善自己的论文。在论文从提纲到成稿的过程中,一般要有多次反复。考生应该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认真地对自己的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论文最后由导师确定定稿。定稿后的论文,考生应将其打印多份,为论文答辩做准备。需要指出的是,论文的写作是有时间限制的,12月底登记的考生,应在5 月上旬完成论文的定稿;而6 月底登记的考生,则应在11月上旬完成。论文定稿后,由系里组织进入论文答辩的程序中。

  论文答辩的程序基本由三项组成:首先考生简单地阐述论文的写作动机、内容梗概和基本的观点;然后答辩小组成员就考生论文内容进行提问;如果答辩小组认为必要,还会对涉及论文的专业范围内的其他问题加以提问。这些提问都需要考生认真加以回答,并会影响到考生的论文成绩。

  考生通过论文答辩后,其本科论文即告完成。如果顺利通过,考生就应该准备本科毕业了。

  二、毕业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三、毕业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 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四、毕业时间

  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五、具体程序: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

  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六、领取程序

  领取凭证:准考证、身份证

  1 、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告知自考专业及层次。

  2 、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并在签名栏内签"***代"

  3 、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

  4 、将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各1 份)密封在袋内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七、待遇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是在职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是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的,由省级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选择录用或聘用。

  在工资待遇方面,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各个省市关于毕业的程序还有所不同,请各位考生参看各地毕业政策,同时,搜狐自考站还要提醒大家,要想详细获得各地的考务考籍政策,应参看地方的《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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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6-5 12:50:49 |只看该作者

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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