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财政局 ,省直和中央在鄂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全省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分两次进行,考试时间分别为2006年6月10日、11日和11月11日、12日。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规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一定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二、组织形式与考试报名
(一)组织形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各项考务的具体工作。考点、考场由各市州组织设置,为节约考试成本,各市、州应根据所属县(市、区)报名情况,确定县级考点设置方案,报省财政厅备案。
(二)考试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分别为3月21日至30日、9月11日至20日。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日程安排
第一次考试日程安排: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月10日上午 9:00--11:00
会计基础: 6月10日下午 14:0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6月11日上午 8:30—10:00 10:30—12:00
下午 14:00--15:30
第二次考试日程安排: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1月11日上午 9:00--11:00
会计基础: 11月11日下午 14:0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1月12日上午 8:30—10:00 10:30—12:00
下午 14:00—15:30
关于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考场的设置,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可根据本考区考点的计算机数量和参加考试人员情况在考试时间方面作出合理安排,如果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不能完成考试任务的,可顺延至两三周。以确保考试任务完成。
(三)以上三个科目同时考试合格者,或按规定符合免试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合格者,凭准考证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申请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参考书目:2005年2月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湖北省会计学会主编2006年3月修订的《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列辅导教材》(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五)关于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成绩效用问题。由于财政部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大纲的变化,2005年度以前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均不再作为今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免试该科目的依据。
(六)考生通过了财政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试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不合格的,可凭原考试准考证报名参加一次补考。
四、考试收费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鄂价费[2005]64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试报名费为每科4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报名费为60元。其中: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考前10日内按每人、科10元向省会计考办缴纳考务费。
五、考务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一)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必须在报名截止后15天内向省会计考办传送报名信息。
(二)考试前20天开始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三)省财政厅在全科考试结束20天内公布考试成绩。
(四)考生自公布成绩后的第10日起,开始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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