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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法律本科自考生,我所在的地区一年报名的机会只有两次,就是四月和十月两次,我只剩下法理学一门课程,可是我看课程报名安排上,我所要考的这一门今年的十月没有报的,明年的四月也没有报的,这不就意味着我浪费两次的机会?
我真是很郁闷啊,我强烈要求自考办能在恩施地区也设置一年四次考试,这样对我们这边的考生才算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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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你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本科考试计划中没有安排法理学的考试
你可以在报名的时候选择专科里的法理学报考
就是说你明年4月可以考法理学
法理学属于加试课程 它本身就是专科课程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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