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专科是经济管理,现在在自考法律本科,看专业简介上说,如果不是相关专业的专科,需要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法理学四门专科课程。我们黄冈一年只考两次,4月和10月,08年10月我报了民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两门课的加考,本以为09年4月可以报刑法学和法理学两门课,结果新的简章出来后我发现,030106法律本科在09年4月根本没有安排刑法和法理的加考!我大吃一惊,翻看了08年和07年的4月的简章,结果发现同样没有安排这两门考试!
晕,那我怎么怎么考啊?[em08]是这两门不用加考还是怎么回事?难道要让我参加专科的这两门考试不成?
有没有知道的同学,知道帮我看看啊,呵呵,谢谢大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