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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免考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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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0-25 21:22: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专科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的自考~!,我毕业了,报本科广告学!, 可以免考政治课么?..


刚看了眼什么新免考政策,请大家帮忙解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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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0-29 15:37:21 |只看该作者
      怎样申请免考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如果您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可免考的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

      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免考通知为依据办理免考。
  2、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5、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6、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

      原专业停考或跨省转考的考生,可免考的课程
     凡专业停考或跨省转考的考生,可免考有效期内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考生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可免考的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得超过一半。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可以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考生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即专升本的,可免考的课程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换考专科段中的未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达到425分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达到425分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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